关于重新确定全县各镇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1年9月28日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有关规定,现决定重新确定全县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下:
籍山镇
139名
弋江镇
103名
许镇镇
108名
三里镇
72名
何湾镇
71名
工山镇
79名
家发镇
62名
烟墩镇
5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