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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国华代理院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0-08 11:42 来源:南陵县人大 发布者:颜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到:

关于南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国华

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928日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南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国华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