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1. 听取和审议南陵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 审查和批准南陵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陵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 审查和批准南陵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县本级预算;4. 听取和审议南陵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 听取和审议南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 听取和审议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 选举南陵县监察委员会主任;8. 选举南陵县出席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