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决定在何湾镇选举县人大代表1名,在弋江镇、许镇镇、三里镇、家发镇、烟墩镇各补选1名县人大代表。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方式,由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