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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晓丽辞去南陵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1-30 00:00 来源:南陵县 发布者:南陵县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到:


20181130日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晓丽提出辞去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晓丽的辞职请求,报南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