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钱亚所作的《关于提请确定南陵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额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结合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求,决定同意县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