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4日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万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部分政府新增债券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度部分政府新增债券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情况。会议决定,批准2018年度部分政府新增债券资金调整安排使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