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3日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万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陵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县审计局局长王卫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陵县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南陵县本级2018年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