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上旬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1. 听取和审议南陵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 审查和批准南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3. 审查和批准南陵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陵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 审查和批准南陵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县本级预算;5. 听取和审议南陵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6. 听取和审议南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 听取和审议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 其他事项。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