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5日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光菊所作的《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