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南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31日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国华同志所作的《南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