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健辞去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8月22日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徐健提出辞去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南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健的辞职请求,报南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