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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琼代理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1-23 09:59 来源:南陵县人大 发布者:颜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到:

(2025年1月22日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鉴于鲁月平已辞去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款规定,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琼代理检察长职务,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和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