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徐雷提出辞去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南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徐雷的辞职请求,报南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