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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晓丽辞去南陵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1-30 00:00 来源:南陵县 发布者:南陵县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到:


20181130日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晓丽提出辞去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晓丽的辞职请求,报南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