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0日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林先宏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汤云为县人民法院黄墓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龙翔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
朱希阳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水胜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林先宏的县人民法院黄墓人民法庭副庭长。
万春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